社保劳动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保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保劳动合同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 动 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编号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岗位或者工种),该项工作存在/没有职业病危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妒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确定乙方每周工作 日,每日工作 小时。
(二)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岗位或者工种,乙方的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40小时。
(三)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并且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款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和丧假。
第五条工资报酬
(一)试用期间,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试用后,乙方的工资待遇标准为 元/月。同时,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以及乙方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待遇标准。
(二)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确定每月的 日为乙方上月工资的发放日。
(三)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支付,甲方不能低于下列标准:平时延长工作时间为150%,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补休的为200%,法定节假日加班为300%。
第六条社会保险与福利
(一)甲、乙双方均应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集体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2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者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奖励或者纪律处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本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七)甲方依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 ……此处隐藏22194个字……动合同中第 条第款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说明:1、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凭本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劳
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本通知书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劳动者本人一份,单位所
在地区县(市)社会保险分局一份,单位所在地区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社保劳动合同13物业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经仲裁后,物业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案件经未央区法院审理后,双方已成调解,办案法官提醒,对用人单位而言,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不少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 仲裁裁决支付双部工资
王某、李某等人曾就职于西安某物业公司,担任秩序维护部维护员。工作期间,公司均没有和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后来,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王某、李某等5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向5人分别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2万元,公司不服,起诉至未央区法院。
近日,未央区法院受理了该案,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行政庭承办法官畅筱婧决定进行庭前调解,经过释法等工作,双方达成一致,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当即表示回公司筹备资金,当日即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法律风险大
近年来,因未签劳动合同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很多用工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由单位持有。这些用人单位错误的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劳动法就无法调控;而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发生诉讼对用工单位不利、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等。
“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工单位也存在很大法律风险”,办案法官说,对于用工单位,必须要明确几点:首先,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按照法律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用工关系,即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有些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将社保费用在工资中一并发放,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依法缴纳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缺乏法律意识。
其实,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若劳动者需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工单位。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这对用工单位制度管理不利,更重要的是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不能有效约束。
最后,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试用不合格予以辞退。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未签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刻意躲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不予用工,防患于未然。
社保劳动合同14(存入档案)
编号:
用工单位(甲方盖章):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书
(存入个人档案)
(此联由乙方签收或其他签收形式证
明收到后装入职工档案)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书
同志:
甲方 于 年 月 日与你(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因
乙方签收: 拒不签收原因:送达人签名: 送达人身份: 送达人身份证号: 送达证明人或单位签名(盖章):送达证明人身份: 送达证明人身份证号: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因: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抄送:仲裁办、保险局、就业局、医保局
甲方 于年 月 日与乙方 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因 原因,根据 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劳动行政 甲方(签章) 部门盖章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社保劳动合同15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那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如何维权?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其次,单位未办理保险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以依据法律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如何维权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_社保和商保有哪些区别摘要:社保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社保,旨在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则是针对客户需求在不同方面给予高额保障,给予客户全方位的保护。
社保是什么?商业保险是什么?
社保,旨在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则是针对客户需求在不同方面给予高额保障,给予客户全方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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